(2011年08月16日)
講到所謂「維權」,我維護鬼權比維護人權更為熱切。人權被壓迫了,可以見到,也有自己人或外國人出面抗爭,然而鬼權被壓迫了,總是無聲無息,有時還以環境衛生和文明理性之名來執行,令有些人覺得是理所當然的好事。
王朝時代,中國雖有仁義,但未有人權觀念,但鬼權是有的。革命之後,人權提了出來,卻無實踐多少,鬼權卻被視為封建迷信,日漸湮沒。
鬼權是甚麼呢?死後得到祭祀和超度,有衣食花費,寄望往生得好一點,不必輪迴到餓鬼地獄,也告別渾濁齷齪的人間,來生不做某國人。這本來是做人的基本慾望,實現不到,便寄託來世。怕來世沒有保障,就在今世祭祀先亡之人,也普度那些原本無人祭祀的孤魂野鬼,那麼自己死後,也享有子孫、遠親近鄰或輪迴做人的陌生者的救度。盂蘭節的超度法會,便是附薦先亡親長 ,祭祀客死異鄉的親友,兼且救濟無主孤魂。
自己做好普度眾生的工作,將來即使橫死枉死、客死異鄉或不見屍首,也得到祭祀。自利利他,這是偉大的正義觀念,近乎「超自然的正義」(supernatural justice)。今年我祭你,他年你祭我,這也是死後的福利社會,儘管只能在陰間地府,用象徵式的金銀衣紙和紙紮祭品來實現。
即使不信異教鬼神的人,或者所謂無神論者,領會盂蘭節燒衣祭鬼的慈悲思想,也會感動吧?英國殖民政府統治香港時期,喜見這些普度法事,稱之為華人風俗,大開方便之門。一來是避免宗教衝突,二來是有助風俗淳厚,有助政府施治。拜神的人,舉頭三尺有神明,做事顧念來世的因果報應,總比不拜神的人容易統治。盂蘭節街頭多了幾道燒衣的痕跡,便少了幾道鬥毆的血跡。
印光大師講過,不信三世因果的民眾,做事只顧目前,不會瞻前顧後,民性乖張暴戾,社會難有安樂。 佛教說的三世,是前世、今生、來世。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所謂自作自受,前世所作的孽,今生就要還;今生所作的孽,來世就會報。要消除罪孽的障礙,就要布施,除了布施人間當世,還要布施幽冥鬼界。
我每年都在盂蘭節夜遊,觀風望俗。年來慨嘆一句:九七之後,鬼不聊生!今年盂蘭節,上水、油麻地甚至西環街頭,只見聊聊幾處燒衣。
九七之前,盂蘭節夜遊,街上火光通明,水飯成丘,紙錢滿道,一片慈悲喜捨。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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