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1 January 2010
闽江流域疍民的文化习俗形态
福 州 福建社会科学院 35001) 在 中国的东南沿海福建、广东、浙江等省生活着一支水上吉普赛人——疍民。“疍”或作“蜒”、“蛋”。是一支古老的族群,在史籍中最早见于《国语》称之“水 人”,隋朝时称“疍人”,疍民在魏晋时称“蛮疍”,宋元时称“疍族”,明清时期称“疍户”或“龙户”,解放后称“水上居民”。 生活在闽江流域的水居船民在建国前俗称“科题”或“曲蹄”;生活在厦门鹭江和泉州的晋江流域的水上居民,在厦门称之“海越仔”,在泉州称“游艇子”、“白 水郎”。 一、 闽江流域疍民族源的多元性 目 前史学界及民族人类学界对疍民的族源众说不一,有的认为是色目人(蒙古人),有的认为是汉族,有的认为是客家人,有的认为是蛮族,有的认为是苗族,有的认 为是乌蛮,有的认为是闽族,有的认为是越族,有的则认为是独立民族——疍族等等。各有其证据,然都有片面性。据笔者田野调查所得看。疍民源流较为复杂,并 非单一族源,它既有福建原住民(闽族)的血缘,又有楚灭越后“会稽南下的客族(越族)”,同时又因秦汉以降随汉族入闽,也吸纳南下汉族中破落之户。 一 是来自远古时代生息在闽江流域的先民。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闽江流域“地深昧而多水险”,是中国先民们最早生息的地方之一。在闽江及其出海口的港湾、江 汊,先民们“水行山处”,以木、竹、筏为工具从事采集渔猎活动的闽族文化——滨海文化,锻炼并造就一支“习于水斗,善于用舟”、“以船为车,以楫为马”的 水上部落。 这支滨水而居的部落不可否认是疍民的先辈之一部分。日本学者野上英在1937年撰写《福州考》中指云:神州古代人种是“闽族”。武夷山市赵勇先生也推断疍 民“与武夷架壑船的主人有密切的关系”(1)。“疍民为越人之遗民”(2)。“沿海疍户……昔人称为百越,非虚也。”(3) 在福州、长乐等地调查时,有多人指出,“曲蹄仔”乃“郭倪仔”之谐音,“郭倪” 乃“国黎”——闽越国之黎民之意。调查发现疍民中郭、倪两姓,多称自己乃闽越国王族后裔。 二是来自南下的越族。据古史籍记载:约公元年前334年,楚威王兴兵伐越,“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山”(4)。越灭族人或在王 族率领下由陆路“走南山(今武夷山)或由海路入闽江(5)。”其族入闽者,屡与土人(闽族)战,传至无诸,战胜土著,遂自立为闽越王(6)。南 来越人中“习于水斗善于用舟”者与原住民中滨江海而居之族群融合成闽越族水上部落,且成为闽越国一支强大的水上军事力。这支集渔猎捕捞、舟筏运输及水上军 事活动为一体的族群,在闽越王无诸死后,其子郢继位,在郢反抗汉王朝中发挥很大作用。闽越王郢反抗汉王朝时“阴谋奇策,入燔寻阳楼船。”(7)为此,引发 汉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武帝命朱买臣为会稽大守,“治楼船、备粮食、水战具”(8)伐 闽越,“汉兵临境,(闽越王)乃遂反。”闽越王余善以攻为守,命驺力等为“吞汉将军”,北上出击。同时又充分利用其族人“习水斗,善用舟”的优势做好“徙 处南行,至大泽中”,及“力战。不胜,即亡入海”的准备。当汉军分水陆四路:一路由楼船将军杨仆出武林,经江西鄱阳入崇安县分水岭攻闽北;一路由中尉王温 舒出梅岭攻闽西;一路由横海将军韩说率兵集中于句章(今浙江慈溪)乘海船直扑东冶(福州);一路以越侯为戈船、下濑将军,出若邪(今浙江绍兴)、白沙(今 浙江乐清)共同越海威逼闽东北沿海)(9)。闽越国王族因内讧,众合谋诱杀余善,公元前110年,立国九十二年闽越国顷刻瓦解。闽越国虽灭,然“闽越地狭 昧多险阻”,“锐兵敢死”,“强悍而又屡反复” (10)。汉武帝采取徙民虚其地措施,下诏将闽越之民悉尽迁往江淮,“东越(闽越)地遂虚”(11)。 闽越国灭亡后,其族人或“亡入海”,或逃入山谷篁竹之中,或居“沼泽中”,以避汉。逃入山谷篁竹之中成为“山越”,“居山谷者为畲族,水居者为蛋民。” (12)善用舟者远逃到台湾或东南亚,汇入当地的土著中。日据台湾时期的台湾总督府所编《台湾理蕃》中也有记载;葛玛兰番社和平埔社传说其先辈原住山西 (福建)因遭大水伐木为筏;至鸡笼山(基隆)而定居……(13)。今天台湾省的高山族保持着闽越人相同的崇拜蛇、纹身等文化。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邱新民教 授曾指出:“东南亚的主要民族如泰兴、缅人、马来人者是早期通过航道来自中国的水上民族,至今还保存着古越人文化”。徐松石先生也指出“福建疍族仍然保持 着科题这个名称,现在在马来半岛西部近海低也丛林中,还有一种土著叫科题族,取名含有盆地浅水族的意义。他们自称远祖是东岸的水上人,大约也是远古由中国 东南沿海移来的”。 三 是来自破落的汉户。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有些疍民明确指出自己的祖先乃汉族或官或商。声称其祖先因官场失败或受人迫害而逃入江海避难而成为疍民;或因经商 失败,债主临门逼债而逃入江海避债而成疍民。虽然其中有存在伪托之虞,然不能排除有一批破落的汉人汇入疍民的队伍。如宁德三都澳有一户从福州迁来的陈姓疍 民就称:其祖先的祖先原是朝廷大官,因得罪权贵而落满门抄斩命运,其族人中有侥幸逃脱而被迫以江海为避难所,久而遂成疍民。在福安市罗江沿岸林姓疍民则称 其始祖是与汉族林氏同源于商朝比干少师,祖籍河南汲县,因“犯上”而被迫逃亡水上⒁。在 长乐市、连江县等地一些疍民甚至称其祖先是东晋元兴二年至义熙元年的卢循农民起义军“水师”的后裔。卢循起义军的水师,后为刘裕军队所败,由浙江永嘉入晋 安(今福州),后一部辗转逃亡闽南泉州一带,一部分留居闽江中下游也汇入蛋民中。在长乐市筹东村一卢姓疍民则声称自己先祖是卢循。据徐吾行先生指出:疍民 中有一部分乃明初陈友谅起义军的后裔,在明初朱元璋派汤和率军由海路攻打陈友谅部,陈友谅兵败时,陈友谅水师中部分逃亡避居于海岛江汊。 四是来自元统治者。元末明初,蒙古族统治者因战败,黄河以北的蒙古人逃回漠北,而黄河以南的蒙古人一部分亡入江海,成为疍民⒂。 闽 江流域疍民姓氏较杂,主要有江、唐、翁、欧、池、浦、下、倪、陈、林、赖、郭、卢等二十余姓。今集居于福州三保、帮洲、水上等街道多姓唐、赖、江、翁、詹 等姓,集居于闽候白沙、溪头、沙墩、港边、白石头、横岐、南屿、禄家、江中、洪山、闽江等村镇则多姓欧卞、池、江、郭等姓,集居于长乐东屿、岐头、海星、 后安、象屿、浮岐、福星等地多姓陈、江、翁、倪、林等姓。这些姓氏中欧即鸥之意,翁即渔翁之意,池江浦等则以住居水域而为姓。有较明显的职业与生活环境特 征。 二、闽江流域疍民生活型态及其演变 生 活在闽江流域下游古田、闽清、闽侯、福州、长乐、连江等市县江汊港湾之处的疍民,因其长期以船为居,生产、生活空间狭小,睡觉曲膝抱臂,坐地也习惯盘腿, 在行船捕捞操作中也习惯两腿叉开以达站稳,久而久之双腿变成罗圈腿(弯腿),而得名“曲蹄”,谐音称“科题”。他们自称“船下人”。闽江流域疍民建国初达 五千余户,三万余人。因五十年代土地改革时蛋民分到土地,部分疍民不仅陆居且改从事农业生产;以及六十年代以来开辟外海外省渔场,先后在福州、闽侯、长 乐、连江等市县组织多批疍民(包括家属)近二千余户,六千余人迁往(驻泊)浙江舟山和江苏泗洋等地落户,同时因闽江航运企业招为船工或水手,疍民户数与人 口大大减少。如福州原居住三县洲等地的疍民因市政建设需要皆迁居他地从事他业。据不完全统计,今生活在闽江下游的疍民约二千五百余户,近四千九余人(不包 括其祖先是疍民,今已不从事水上营生或不承认自己是疍民)。其中一千四百余户,三千余人仍从事其传统的水上营生(江海捕捞、水上运输等)。 其生活型态可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史前生活状态。据目前考古所得观之,在闽江流域的疍民先人的生活状态的原始的木、竹、筏为工具从事采集渔猎活动。近几十年来考古工作者在闽江流 域,尤其是在闽江下游两岸闽侯县甘蔗镇一带(古出海口)蔓延二十余里的不高又不大的小山丘所发掘的“昙石山文化遣址”(这里小山丘几乎是由史前人类吃后的 贝壳所堆积而成的,贝丘层次厚达二米左右,并出土许多渔业生产、生活的用具蚌刀、陶网坠等)(16)足证早在六千多年前,先民们就取食、生息于这闽江下游 两岸的泽国江海滩涂上,靠捕捉、采集水族生物为生。 第 二阶段是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随越族因亡国而遣散,部分越人随王族入闽后汇入闽族水上营生族群中,形成闽越族“善用舟”、“善造舟”的文明时期,并萌芽了 福建与广东、浙江等省的海上交通。闽越族水上营生族群因“闽(陆)道之难更甚蜀道”而成水上交通支柱与水上军事的主力军,这些疍民的先辈除从事传统的以舟 筏捕捞之外,同时肩负水上交通运输及水上军事活动。 第 三阶段汉王朝灭闽越国到鸦片战争前。随的汉民族南迁入闽及福建农耕经济发展,尤其是福州港兴起,福州港等成为中外交通的据点。这时期疍民除肩负传统的水族 捕捞及水上运货(运盐米)外(据文献记载在明清时代闽江上下游拥有“盐米船一百余艘”),也出现小部分疍民汇入海商队伍中“以出卖躯体劳力及本身航海经 验”受雇于海商。同时并存另一种辅助性(讨小海)、季节性职业,即农忙季节,原“不事商贸农耕”之疍民分化出部分人,尤其是青壮男女上岸替陆居农户打短 工,老弱妇孺则到田间拾遗穗、打田塍(收集散落田间的谷粒),掘遗薯等以补粮食不足,有的地方疍民在逢年过节之期上岸替陆居汉人洗刷房子,能说会唱的女性 则成为婚礼上的“喜娘”,俗称“伴房妈”。 第 四阶段是鸦片战争后到建国前,由于福州成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外国人在闽江中下游创办公司、工厂,疍民中分化出“部分专门服务或兼业于洋人企业、公司的族 群”,为洋人货船转运、装卸货物,同时由于“马尾船政局”近代轮船诞生并逐渐代替传统帆船,疍民传统的谋生手段受到挑战,出现贫富分化,一小部分因服务于 洋人或从事货物运输而发家致富成为船主并陆居,一部分则只能靠出卖体力成为近代轮船的水手、舵工及水师练勇等。 第 五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因疍民分到田地,一部分上岸陆居专门从事农耕。尤其是六十年代后,由于闽江航运事业需要,限制在闽江航道拖网作业,政府将 部分生息于闽江上的疍民(中青年人)招进工厂企业或航运公司充当工人、船工水手,并扶植疍民组成数个规模大的渔业大队,更新装备发展外洋机械化捕捞业。到 八十年代末以来由于闽江及近海渔资源枯竭,疍民再次分化,已实现专业分工,一部分改从事专业水上运输,一部分专门从事工商企业经营活动,从传统的“讨小 海”或运货渡人甚至近海捕捞中走出一支活跃于工商业战线上的新新疍民,还出现规模宏大的渔业村,如闽侯县的闽江乡、长乐市的海星、福星等数个疍民渔村,发 展机械化海洋捕捞业成为我省著名的“水上明珠”。 三、闽江流域疍民文化习俗的多元性兼容性 疍民族源是多元的,今天闽江流域的疍民是集远古生息在闽江及出海口滨水部落、闽族、闽濮及南来之越族,以及秦汉以降的汉族等,这些族群经长期历史演变及民 族交往,互相吸纳而融合成一个有别于汉族的水上民族。 疍 民的文化习俗,体现出极强的兼容性以及吸纳外来文化的品质。也正由于其多元性及文化兼容性,对其保存传统文化显得脆弱,汉化程度日深,而逐渐丧失其做为少 数民族的资格(独特姓氏、语言、文字、服饰、宗教教信)。史学界、人类学界普遍认为,闽越族特征是人体矮小,有断发、纹身、凿齿等习惯,喜欢临江海而居, 喜食蛤、蛇,巢居(即干栏式)善于行舟造舟……崇拜蛇……。今生活在闽江流域的疍民已基本汉化,在近代仍存留些许闽越族人的独特体质、形象及语言,仍可窥 其闽越传人特征。 其一是“以舟为居”。福建先民“习于水斗,便于行舟”,“以船为车,以楫为马”。早在唐代,刘禹锡就描述:“闽有负饶,其民悍而俗鬼,居洞岩,家桴筏者, 与华言不通”)(17)。疍民“以舟为居,以渔为业,浮家泛宅,逐潮往来江干海,随处栖泊,各分港沃,不相凌杂,间有结庐岸上者……” (18)疍民以“舟楫为家” 在滨江海港汊而栖泊的习俗到了近代仍存留。在闽江流域称“连连家船”,既是他们的生产工具又是男婚女嫁养生送死居家住所。闽江流域疍民的“连家船”长约 五、六米,宽约三米, 船首尾翘尖,中间平阔。船头是其生产劳动的场所;船中央的征篷遮掩体下既是他们仓库又是一家的卧室,专营运货渡人的“连家船”甚至还是货仓、客仓;船后舱 (高出船中央些许)既是床铺又是饭桌及盘腿而坐之地;船尾既是厨房又是拉撒之处,甚至其狭窄的船舷也成为其挂养家禽的地方。建国前在闽江流域有民谣唱曰: “破船挂破网,常年江上飘,三代祖孙住一舱,半年粮食半年糠”就是其真实的生活写照。 其 二是“干栏式”民居。闽江流域疍民虽以船为家,浮家泛宅,随潮往返江干海汊,随处栖泊。疍民民居有二种:一是直接将其生产工具、破旧“连家船”抬到岸边的 滩涂上,以短木为基柱(前中后三组),将旧船架在这木柱上,成为居所,俗称“居家船”,家人就生活在这竹逢下;另一种是在江畔、港湾滩涂上以短木檀基(高 出地面90厘米左 右),在木桩上横木架,然后再铺设地板。下部留空通风、防潮水、洪水或喂养禽畜,上部居人的“干栏式”建筑。这种建筑“地基不落”风格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 六十、七十年代。这种干栏式建筑是闽越族最主要特征之一,疍民的干栏式建筑多以黑、红或蓝红色油漆,平时一尘不染卫生干净,每日均要对地板、杉木墙板洗刷 一遍,进屋换鞋或赤脚。(这种习惯也影响福州地区汉人,福州地区汉人室内较卫生)。 其 三是“跣足不冠”。闽江流域疍民男女老幼终年赤足不冠,如上岸既使要穿鞋也是趿着走。福州地区有歌谣唱到“曲蹄仔,脚弯弯,穿鞋没有拉后跟(音凡)”, “曲蹄穿靴漫扎(意指皮肤过敏般难受)。”成年女性(称“江妹仔”、“曲蹄婆”)发髻喜梳田螺形髻尾朝天,老大婆则结髻,横插长约五寸蛇形昂首状长簪。清 朝施鸿保在其《闽杂记》卷九记曰:“簪作蛇形,乃不忘其始之义”。疍民男女老幼喜穿麻布染成的蓝黑、褐色衣裤,且又宽又大。其女性衣襟袖领上常镶有寸余宽 的黑色条边。疍民所穿的宽大裤即“渔人裤”,俗称“曲蹄裤”(长及滕关节,裤角宽大,既象长裤又象短裤),福州地区俗语云:“曲蹄裤既象裙又象裤”。由于 疍民常祖孙三代同居一条“连家船”上,生活空间有限,且船上无遮无挡,拉撒不方便。为拉撒方便,不论男女小便时,均使用竹尿筒(长约二尺余,一头留竹节, 一头凿空)为小解器具,将竹筒从宽大的裤脚伸入接尿。 其四是生食水产品习惯。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记曰:“疍,海上水居蛮也,舟楫为家,采海物为生,且生食之。”《北史》卷十五记载:“南方曰蛮蜒(疍), 有不火食者”。在闽江流域的疍民的食谱中至今尚存许多生食、半生食习惯。如, “蛤鲜”、“虾鲜”“蟹鲜”、“鲜”……等十余种生或半生制的水族品食物。 其五是视蛇为其始祖。疍民自称“龙种”,称蛇为“小龙”。福建先民崇拜蛇文献记载较多,《说文解字》云:“闽,东南越蛇种”。《太平御览》卷170“州 郡郊”也同样说:“闽州越地,即古东瓯,今建州亦其地,皆蛇种。”王筠《说文解字·句读》中曰:“福州城内有蛇民,服饰与平民异,其丁甚少,省城以外无 之”。明·邝露《赤雅》云:闽中“疍人神宫画蛇为祭,自云龙(蛇)种”。《闽县乡土志》云:疍民“其人皆蛇种”。在闽江流域流传:有一女子因吃了闽江上游 漂下的一粒果子而怀孕,生一个满身长满黑色麟片的“龙人”,这“龙人”善驾舟与捕鱼,曾跃身入江与水怪角斗。后人感其德称“龙人”活动及与水怪角斗地方为 “乌龙江”(闽江下游一段江之称),疍家就是龙人后裔。 疍 民崇拜蛇。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记曰:“自古以南蛮为蛇种,观其疍家神宫蛇像可证”。清朝郁永河在其《海上纪略》中记载:“凡(闽)海船中必有一 蛇,名曰木龙,自其船下水之日起即有之,平时曾不可见,亦不知所处,若见木龙去则舟必败。”疍民船上或家中所视的蛇神称“九使”。并尊称“蛇”为“小 龙”,能保其行船水居平安。 疍民中还存在“青蛙”崇拜,称“青蛙”为“将军”。概疍民族源多元,即闽越族的图腾非单一的“蛇”。 近 代以降,随闽江流域疍民汉化日深,其所崇拜的神灵也逐渐多元。认为万物皆有神灵,鬼神无处不在,所以凡遇事“跣足于神前立之誓”。据调查目前闽江流域疍民 所敬奉之神达十七种之多,有“五灵公”、“拿公”、“太保”、“文武太平王”、“白马王”、“圣王孙悟空”,最主要是天妃圣母——妈祖。且其“拿公”崇拜 因于明洪武二十五年“赐闽中舟工三十二户,以便贡使往来”)(19)。明初“善操舟船”福州十三姓迁居琉球,将“拿公”传到日本冲绳县,今日本冲绳有“如 公社”。以上这些疍民所崇拜之神与当地汉人相同,但是疍民视之为水神。 1840年 鸦片战争后,随福州被辟为通商口岸,西方的天主教、基督教牧师开始在闽江中下游传教,疍民中有一部分人或因天主教所主张的“平等”、“教内不分贵贱贫富皆 兄弟”及“教徒可在教会医院免费就诊”、“天灾人祸教内教友互助”等实惠诱因或一些疍民不满长期受当地豪绅、地痞、渔霸欺压而想取得洋人庇护,而开始改信 奉天主教或基督教。 其 六疍民迷信且多禁忌:一是忌人从船头经过,认为人从船头经过多是落水而死之漂浮之尸(俗称“水马”)为不吉利。如遇“水马”从船前过就得负责打捞上来。认 为遇而不捞,死者鬼魂无处依附将会依附于船上并作崇于他们;二是忌救落水者,他们认为落水者皆该死,是水鬼找替身。如救落水者,将使水鬼无法找到替身而获 转世,水鬼就会迁怒于救者。因此常有疍民见落水者而不救助的不仁道行为;三是忌说“退”、“横”等词。他们认为船遇大风浪才有“退”之事,而大风浪正是行 船不仅费力且危险。所以疍民的字典里没有“退”“横”“倒”等词,而言“退”为“进”,福州语称“曲蹄仔行船有进莫(不)退”;四是忌见一切反覆之物。 如,忌见将煮饭的铁锅(鼎)反覆在地上除烟灰,或将盆反覆在水面或汤匙覆翻在汤碗里,吃鱼等吃一片忌翻而再吃另一半等。认为如见反覆之器物,仍其行船的凶 兆;五是忌吃动物尤其是鱼的眼睛。认为眼睛是辨别方向避免触礁的保证。吃之不吉,同时他们在自己的船头侧绘一双鱼眼睛,称“龙目”“神目”对之维护如自己 的眼睛一样。 其 七是“贺年”。疍民生活闽江流域,以捕渔为生,难以糊口。每年正月初三——元宵、二月初二、三月初三,就成群结队在年长者率领下,右跨小鼓篮(竹编的), 左跨小竹筒(长尺余两头留节、中钻一小孔,平时装饮用水)挨家挨户边敲打竹筒(内装半筒水)边唱其小曲:唱《十二月花》、《十把白扇》、《贺年诗》以及闽 剧清唱小曲或自编的歌谣、渔歌(疍民“讨海歌”),俗称“曲蹄曲”。疍民扣竹节而歌之俗早有之。孟东野在《送澹公诗》中描述:“铜斗(竹筒)饮江水,手拍 铜斗歌,依是拍浪儿,饮则拜娘婆……”。明·孙蒉曾在其诗这样写到:“闽姬越女颜如花,蛮歌野曲声咿哑”。 疍 民中一年最主要的民俗活动是。贺年俗称“讨”或“讨”、“走”(指徒步行走,意走时运,即吉祥)。在“贺年”中,他们往往先唱“一饭千金,二龙争珠,三星 高照,四季平安,五子登科,七步成诗,八仙庆寿,九转金丹,十年树人”之类的颂词,博得施主的随缘乐助,尔后再唱一段近代女作家李桂玉著的弹词名著《榴花 梦》以表答谢。笔者在1985年,1989年和1994年三度先后在长乐的福星、海星、后湾等地调查时,曾听八十七岁的江海弟等人吟唱,可惜没有录音。据 长乐市乡间老人讲述:在文革时,西关村岐后境有位疍民,人称“江妹”(卒于1982年),擅长吟唱“曲蹄曲”,非常有名。 疍民春节“贺年”之俗相传,在景福元年(892年) 王彦复、王审知率三千健儿(唐兵)由闽南攻打福州历数年攻下福州后,这三千健儿(单身)就在福州驻扎,王审知为立足福州,除采取减赋轻役发展生产与兴文化 招徕中原人士到福州的同时,为安定福州,采取“汉蛮联姻”以缓和民族对立。下令三千单身部卒在福州安家落户,娶当地土著之女为妻。为此,福州方言称男人为 “唐部人”,称女人为“(无)诸部人”或“诸娘(意为无诸治下的女性)”。由于汉蛮和亲的男性均是王审知(唐部)军人,所以婚后不许土著来军营探视,也不 许“诸娘”回娘家。无诸部人只好利用春节期间唐部人忙于访亲拜友之期,巧装为乞丐挨家挨户借口上门贺年,讨为名达寻找亲人与探视目的、久而相沿成习。唐末 王潮、王审知兄弟率大批人马南下入闽,占领福建后定居下来,当地的闽越人部仍逃居水上成为船民,留在岸上的妇女多成为南下唐人的配偶,她们难忘旧情,为支 援水上船民的生活,逢年过节即制作糯米,暗中以金银为馅,赠送船民,后来成为习俗。后以糯米红糖为馅替代,距今约有一千余年的历史(20)。此外,福州地 区人常将单丁仔(独子)与曲蹄婆认干娘的习惯,也与疍民女子出嫁唐部人有关,是以借口将子女与曲蹄婆认干娘易长大而将自己所生的儿子与自己部族人认亲。 其 八是婚俗古朴。疍民的婚俗有“雅贼”、“骂亲家”、“讨新妇尿”、“游月殿”之俗,仍闽越文化传承最浓厚一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疍民是处于被压迫 地位,陆居汉人甚少与之通婚,有则是疍民女性(江妹)嫁给汉人为姨娘,或疍民收养汉人遗弃的女婴为童养媳。总体上看疍民是“族内婚”。疍民家中有待嫁之 女,一般会在五月端午节(因疍民端午节忌吃荤,有“吃素节”之称)前夕,在其连家船船头置一盆月季花,以示“有花待人采”。未婚男性在这期间可自由出入于 未婚女性船舱,当“雅贼”偷盗未婚女性随身用品(发簪、手帕等)。女子对这“雅贼”有意者,双方家长即可议定终身,如女子心有所属,待端午节后“雅贼”必 须归还所“盗”之物,女子收回后,贵重之物将通过“过火祭”(在农历初二或十六晚上在岔路口焚火堆,并将被“盗”之物火上转二圈)以去除非心上人的气息。 疍 民的婚礼在江中船上进行,女不坐花轿而坐“轿船”。一般是男方派迎亲轿船到女方船旁迎娶,也有的是双方约定在某江面两家船相靠,由女家(父兄新娘过船或由 长者扶掖过船,俗称“江妹仔爬过船”)。当男方迎亲的“轿船”到时,新娘与其母盘腿坐在船头哭嫁,边哭边用最恶毒之语骂亲家,新娘骂来迎亲的轿船为“贼 船”,“棺材”……,新娘的母亲骂亲家为“强盗”、“绝代”……。疍民认为“骂越凶越吉利”,以示新娘身价才越高。表面看疍民“不通情理”(福州人将泼 辣、不讲道理随便骂人的妇人称“曲蹄婆”概出于此),实乃是疍民婚礼中原始抢婚的遗俗。 新婚之夜,新娘新郎通宵相对盘腿而坐,竖晨由公婆带之拜尊长。 疍 民的喜宴与贺客别开生面,由于疍民以船代步,且举家生活在一船上,所以赴宴也往往举家出动。福州谚语称“曲蹄仔吃酒,全厝连鸡都吃东家”。贺客(船)到 后,按东家安排面对面排成两列或船头相对围成月牙形或圆圈型,来客的船头摆一簸箕,一家人沿簸箕席地盘腿而坐,吃菜喝酒。疍民好饮,常喝到日落西山皓月东 升方罢休。 疍 民婚礼中有“讨新妇尿”之俗,婚礼当天,迎娶新娘的轿船在江中行或停泊,过往船只不管那个澳的,也不管相识与否,都可上轿船讨“新妇尿”喝。“新妇尿”者 乃指由娘家赔嫁的家酿米酒,一般女方要准备一大桶酒预先送到男方,在婚礼当天摆在轿船船头供过往船只讨喝。讨酒人只要说几句祝福语(“喝彩头”)便可上轿 船痛饮,且讨酒的人越多,男方越高兴,表明新娘人缘越好,过门后人丁必旺。 闽江流域疍民在婚后第一次八月十五中秋节要在船舱摆“月殿”,在皓月下新婚夫妇重新穿上礼服拜月殿,接受亲友长辈赐福,俗称“游月殿” (21)。八月十五日“游月殿”之俗,是疍民联络感情的盛会。此俗的由来相传有二,一是与闽越族自然崇拜(拜月神)有关,与西南少数民族傣族中秋“拜 月”、“苗族”、“跳月”(春嬉)习俗同源;二是与闽族一年一度的由部落首长、巫师主持的高歌、痛饮、狂欢集会有关。北宋天禧年间张君房在其编纂的《云笈 七签》中《武夷山记》引述陆羽所记述的“武夷君,相传每于八月十五在武夷山上置幔亭,大会乡人”。在七百多年前,祝穆也在《幔亭招宴》中记云:“武夷君, 于秦始皇二年置幔亭会乡人”。 由于疍民从前社会地位低下,文献对之记录甚少,尤其是汉化日深,今要描绘其文化生活环境困难甚大,以上是笔者一些资料累述难免有误,敬请名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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