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英一介謙謙君子,相信不會在乎一位掌權者的惡言。但背後指涉的議題,不僅關乎香港最大淡水濕地的存亡,更直指新界土地利益的矛盾,和政府規劃機制的腐朽。
爭議的核心在塱原,但意義遠不止於塱原。
塱原生態價值毋庸置疑
很多人知道塱原是環保團體珍而重之的自然遺產,在2000年前後發起的保育塱原運動,迫使一直倡議在地面興建落馬洲支線的九鐵公司,改為採用先進的工程技術,讓支線從地底穿過。工程多花了20億元,但贏得了很多國際團體和專家的讚譽,公認是香港推行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經濟需求、亦保護自然生態的典範。
但很少人了解,塱原是經過政府不同部門,不下5次正式確認有重要生態價值的寶地。第1次是1999年規劃署的《新界東北規劃及發展研究》,第2次是 2000年路政署的《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兩者均建議把塱原劃定為「自然公園」;第3次是2000年環保署長拒絕向九鐵發出環境許可證的決定,第4次是 環評上訴委員會駁回九鐵的上訴申請,第5次是2004年規劃環境地政局在「新自然保育政策」中確認塱原是必須優先保育的12個極具生態價值的地點之一。因 此,政府動用「環境保育基金」,多年來一直撥款資助香港觀鳥會和長春社在塱原推行可持續發展計劃,雖然沒有公開宣布,但實質上已奉行覑「塱原生態保育區」 的政策。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在兩個月前發出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諮詢文件上,提出把塱原變成一個聞所未聞的「綜合發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區」,實質是賦 予這片本來沒有發展權的農地,大興土木的機會。這就是林超英迫不得已,打破沉默的底因。你也許會奇怪,林鄭月娥必然明白政府為了保育塱原,早已投資了20 億元,絕對是碰不得的自然生態遺產。什麼力量促使她甘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惜讓20億元公帑付諸流水,更連打了5個政府機關的嘴巴?
其實這股勢力蓄勢待發,並非始自今天。例子之一是早已被發現違規經營的塱原濕地農莊,即使多次被政府部門檢控,至今仍然屹立不倒。政府部門愛理不理 的執法方式,使農莊土地業權人之一的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近日壯起膽來,根據《明報》1月1日報道,侯志強宣稱不會停止農莊運作;公然向法律挑戰。 另一個例子是去年中的水銀瀉地式傾倒泥頭事件:在短短數周內,數不清的泥頭車日以繼夜,把逾10萬平方呎農地非法堆填。鄉民侯太樂報警求助,卻無法制止暴 行,環境局副局長潘潔曾表示嚴厲執法,旋即有推土機以「清理泥頭」之名把更多菜田活埋。政府高調徹查的成績,是檢控了一名泥頭車司機,但非法堆填的泥頭至今依然絲亳未動,背後的得益者更是穩如泰山。
推翻兩大政策影響深遠
這些只是市民看得見的表徵,能夠促使發展局不惜以「顧及業權人的權益」之名(註),一口氣推翻政府一直堅持的「農地並無發展權」和「塱原生態保育 區」兩項政策,而準備賦予塱原地主大興土木之權,自然並非在䒷面上的等閒之輩。林超英直指這些為「有勢力人士」,何「荒謬」之有?
「發展」塱原先例一開,等於馬上為全新界農地賦予無中生有的發展權。單以塱原84公頃面積計算,如果政府參照菜園村每平方呎農地賠償526元,地主收益便有44億元;如果容許地主發展,收益更遠不止此數。究竟政府在為誰服務?
若果林鄭月娥局長還願意為特區政府挽回一點低迷的民望,她應該嚴肅回應改變政策背後的因由,公開相關的「政策影響評估報告」,澄清發展局官員和業權人或「有勢力人士」之間的討論經過,並且謙卑地聆聽各界的批評。
這些關乎新界土地會否失陷的大事,林超英發言尚遭嚴斥,一般市民豈還有置啄的餘地?所謂「公眾參與」豈非一紙空言?正當特首曾蔭權在高鐵爭議時信誓旦旦,聲稱要廣開言路之際,林鄭月娥能夠說一聲道歉,把長官的傲慢放在一旁,讓公眾重拾脆弱的信心嗎?
(註)政府《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摘要,第4頁第3段,2009年11月
作者是公民黨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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