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上 Jam 這個字,是因為我覺得,主場藝術現在就好像一個 Band 房,或 Open-mic 。一方面,我們每周嘗試就某個特定文化論題,交流、討論、發表意見;與此同時,我們也讓平台維持開放狀態,讓哪怕是僅僅一個人認為必須關注的事情,也能浮現於主場讀者眼前。這空間有點亂,可亂能擦出創意火花。這裡就是主場藝術。
在對談中,張鐵志以「新媒體」歸分主場新聞──我想這點誰也不會反對。而令我感興趣的是,如果主場新聞是「新媒體」,而《號外》則是「舊媒體」(或,歷史悠久的媒體),那兩者的 Message ,具有怎樣的差異?我們在香港文化上,分別擔當了一種怎樣的角色?
每每碰見朋友,無論是新知舊雨,總會說:鄧小宇,你做《號外》,嘩,我非常愛看《號外》。《號外》怎樣好,是怎樣的一本雜誌。那時香港多得有你們這邦「號外人」。但聊下去,便發現他們多沒有認真看過《號外》,或者只在髮廊理髮時看,在 Starbucks 喝咖啡時看,並非真正的忠實讀者。
但奇怪的是好多讀者覺得自己很熟悉《號外》,因為他們認同《號外》代表著香港美好的年代。在八、九十年的黃金時期,《號外》變成一個 icon ,一個 symbol ,人們把它神話化,不斷放大它的好、它的精彩。
左起:陳冠中,鄧小宇,張錦滿,葉積奇,林夕
因為《號外》是一個 icon 、 symbol ,它具有一種讓某人某事提升到議題層次的能力。這就好比外國大媒體如 CNN 、BBC 、FT ──如果他們報道了關於香港的某一些事,比方說蛋撻有多好吃,那本地傳媒往往會隨即跟進報道說:「CNN 昨日報道,香港蛋撻非常好味道......」蛋撻好味,其實誰都知道,可為甚麼唯獨 CNN 報道,是「一件事」?就因為 CNN 具有一種指標地位。當他們報道了蛋撻,蛋撻就在香港人心目中獲 Endorse 了,成為一種代表我城文化的產物。
具有這種能力的媒體,在本地極少(至於為何外國媒體的 Endorsement 比我們自家還重要,那是另一個問題)。《號外》是難得的其一。當它決定以某人物作封面的時候,便彷彿表述了一種立場:「現在《號外》 endorse 這個。」因此,它能夠大大影響香港社會價值觀。我想像,當《號外》在某會所出現,由某位立場傾向保守的 G 先生信手拈起,赫見封面就是那班他一直認定是「滋事份子」的學民思潮時,不禁心生猶豫,對其過往想法,不禁出現動搖──「連有格調的《號外》也把他們登上封面,說不定(有格調的)我也......(否則我就不夠潮了)」
所謂「媒體的影響力」,便是這麼一回事。
八十年代《號外》PARTY,左起:鄭裕玲,施養德,甘國亮,陳冠中
與之相比,我想作為新媒體的主場藝術並未具備這種能力。Bloggers 主導與網站結構,決定了主場藝術內容由個體而非整體主持。只要你具備足夠的論述能力,即可在主場暢所欲言......《號外》的專題是策劃而成的,而主場藝術的專題則是 jam 出來的。如果說主場是 band 房或 open-mic,那《號外》或許就是一所有固定演出的 live house,甚至音樂廳。不是誰都可以跑上台,但你能上台演出,某種意義上就反映了音樂廳對你的認同。
這種差異,決定了我們(作為一個 message)的分別。而基於這種分別,我們可以在香港文化上站上各自的崗位,做著各自力所能及的事。
這一周間,有人問我,「為甚麼要這樣幫其他媒體賣廣告?」我想那並不是廣告,因為即便有誰對《號外》作出激烈批評,它的聲音也必定會在主場放大(事實上也確實有讀者回應說,《號外》字體太小了)。我只是覺得,大家有必要討論一下《號外》。畢竟那是一份深深影響香港文化發展的雜誌,過去三十七年如是,今後如無意外,亦將如是。
如果它是一個香港文化 icon ,那這 icon 是甚麼?這 icon 要負上哪種相應的責任?它在香港文化中,站於一個怎樣的位置?
我們一起了解、學習發問和解答上述問題,然後,我們一起努力,為了更好地在香港這個城市生活。
下周,我們來 Jam 一 Jam 城.鄉.藝術。
我愛我家展覽事件已經告一段落。其實事件真相如何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沉澱下來之後,我們得到甚麼?
在未來七天,我們一起來想想這個問題。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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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外專題文章索引
張鐵志:我不知道我的理解對不對,現在的香港跟七十年代的香港確實有點像。我的理解是,七十年代的香港是一個很大的轉變時代。七十年代,我覺得香港在找尋自己的方向。而過去十年,從零三到現在,香港經歷著很大的轉型,從民主到身份認同,確實跟八十、九十年代有點不一樣。這就是我所說,香港現在面臨轉變。
另外,小宇剛提到的話,我現在有了新的答案。《號外》是一個 myth 還是一個 burden ?確實,《號外》絕不能像七十、八十年代一樣,創造那樣大的神話。現在是一個分眾的時代,每個人喜歡不同的媒體,不可能有這麼一個偉大的媒體讓所有人都看。所以我們現在的定位很清楚,也只能夠認識應跟我們氣質相近的,對知識、對文化比較關心的讀者,而不可能統統包覽,成為社會上最大的一個媒體。我想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
1976年9月:陳冠中、丘世文、鄧小宇及胡君毅創辦《號外》,早期為八開印刷形式的小報 (TABLOID) 。首任出版人兼總編輯為陳冠中,辦公室位於灣仔譚臣道110號閣樓。定價1元。
1976年11月:售價改為5角。
1977年2月: 《號外》第6期改成十六開 (A4) 的雜誌月刊,售價改為1元5角。吳情訪問《今夜報》007,為《號外》開人物專訪先河。
1977年3月: 《號外》命名為 CITY MAGAZINE。
《號外》八十年代封面
《號外》第一期本來是在九月三十號發售,我們甚至在《明報》登了廣告,但那天我上班、吃中飯和下班,到處在報攤找都找不到,打電話給陳冠中又不在,真是急死人,後來才知道原來我們印報紙的時候,沒有講明要摺紙,所以印起了就算數,結果我們又要花冤枉錢去請人摺紙。
但惡夢才算剛剛開始,這份刊物竟然沒有人肯發行!陳冠中走遍了不少發行商,個個都耍手擰頭,認定這份報紙沒有銷路,當時的情形真是十分可憐,結果遲了差不多一個月才找到一個同情者──一間專發行外文書報的機構,仗義替我們發行,但他的發行網很差,又《號外》出售的報攤簡直少之又少。
《號外》就是這樣靜悄悄地創刊了。
號外三十:城市
事實上,如果要在三十年的《號外》裡找出最貫徹的元素,我會認為那是「號外式的訪問和人物特寫」。我所指的並非受訪者的類型和名單(必須承認,那是一張令人印象深刻的名單),也不是頑皮的文字或寫作的方式,而是一種態度。
簡單地說,是《號外》的訪問員會對受訪者有一種看法。有時候,他們刻意保持距離,誰不至於是刁難對方,但顯然是有備而來,沒有打算要客氣一番。有時候,則是「零距離」,而且還老實不客氣,擺明對受訪者有種特殊的感覺。無論如何,訪問不再只是錄音的文字紀錄。
如何處理整個訪問,因人──視乎由誰來訪問誰──而異。有時「抵死」,有時尖銳,有時突出情境,有時是訪問員抒發感情多於記錄對話。是愛或恨、褒或貶,都不重要。因為訪問員一向「立場鮮明」,從來不會遮遮掩掩;關鍵是他們表明是從某一個位置、角度來看一位值得訪問的受訪者。
三十年來,《號外》這一點變得最少。
在《號外》的版面上,文化從來不局限於電視、電影、音樂。
講飲講食,第一期開始便開設了「夜與食」專欄;曾預告在第二期的中間大頁以 Health Food 為專題,只是到時文章不知所蹤,由伍昭明的漫畫頂上,顯然食有人「甩稿」。
《號外》所呈現的文化,涵蓋城市生活、趨勢、時裝、消費、家居佈置、飲食、消閒、旅遊、性、性別關係、生活方式與概念……。
在上述不同的方方面面底下,其實是一個共同的概念: Lifestyle 。七八十年代的香港社會見證了市民大眾對生活方式這個概念的確認。
最早期一班人用「時髦」一詞來形容文化、日常生活中新興的軟性元素,但時髦一詞暗示這些東西瞬間即逝,不會長久。於是,後來改稱之為潮流,既反映它們塑造大眾的生活、思想的力量,同時也強調時間性──潮流總會過去,是過渡現象。所謂潮流分析,有種負面的含意,分析員要跟潮流現象保持距離。又後來,潮流變為趨勢,而討論的焦點也由過渡現象轉為未來。大家以為了解趨勢,便會掌握未來。但撇開種種用詞上的考慮,由時髦到潮流到趨勢,其實市民正逐步改變他們對生活的期望和態度。這一種對生活的新理解是:生活方式是個人的選擇,是個人生活態度的表現。
既被封面吸引,自然率先翻開這一期來,未幾,我被《性愛的政治經濟學》這標題吸引了。一般人或許先留意到「性愛的」三個字,而我卻被「政治經濟學」這五個字觸動了,因為未去圖書館前我才用信報 Apps 看了《政治經濟學》這專欄,近日一個新興的論政網站也叫做「政治經濟學」,去年鬧到滿城風雨的 DBC 數碼電台,也有一個節目叫做「政治經濟學」,想不到三十六年前的一本雜誌,已出現「政治經濟學」這名號,我再看文章署名── Q 仔。噢!果然是他,黎則奮此公確實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三十六年前(或更早),他已開始打著「政治經濟學」這名號,用獨到的分析能力,配以嬉笑怒罵的寫作風格,與大眾分析時事,陪著一代人成長。
然而,我並非從報章雜誌開始認知 Q 仔這個人。大概數年前我聽蕭若元主持的網台節目,始發現有 Q 仔這位客席主持,但聽他波、馬、股樣樣皆精,最有印象的卻是他對時局的分析,及對香港社運歷史的熟悉。一談到香港歷年抗爭運動,定必倒背如流,朗朗上口。從他口中得知,數十年來香港發生各大大小小的抗爭運動,他都參與過;多少件引起大眾關注的事件,他都評論過,甚或跟人辯論過。
那麼,究竟初期《號外》吸引的是哪一班讀者?根據陳冠中在1988年觀察所得,大致可分為以下六類人士:
1)唯美時裝派
2)城市消費派
3)入世管理派
4)文娛知識派
5)靈性生活派
6)娛樂親民派
有冇啲睇完都唔知佢噏乜的感覺?對,因為連《號外》都認同每一個人可能同時有幾種取向,但多數人以其中一種為主要形態。不知正在《主場新聞》看這個《號外》專題的你又是哪一種人?
想了又想,好奇的你現在大概會問:那麼《號外》的終極目標讀者又是哪一種人?喜歡尋根究底的筆者結果在1983年10月《號外》第86期中發現以下一段由陳冠中寫給讀者的親密告白:
「不過細心的讀者應該看得出,我們的文章的確是為了身邊的朋友及孤獨的同道中人而寫的,我們的頻率特殊,只有 TUNE IN 者才收得到,只不過似乎現在我們的朋友及孤獨的同道中人多了。我希望《號外》永遠保持為孤獨少數人而辦的原則,讓我們將秘密(best secret in town)傳下去。」
我記得以前讀《號外》,作家每當談到一個題材,便愛花一整段羅列那個題材的例子。今日我還能在《號外》老作者身上找到這種筆墨痕跡。好似小宇早前寫《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日劇》,便有一段:
現在雖然仍有追日劇的習慣,但早已不復當年般沉迷,我認為從1994年打後是日劇的黃金十年,除了啟蒙我的《悠長假期》和《戀愛世紀》,隨便數起來還忘不了《沙灘小子》、《東京愛情故事》、《東京仙履奇緣》、 GTO 、《廿九歲的聖誕》、 With Love 、《沈睡森林》、《冰之世界》《世紀末之詩》、《急救24小時》、《新聞女郎》、《處女之路》、 Over Time 、《成田離婚》、《庶務二課》、《奇蹟餐廳》、《美味關係》、《愛情白皮書》、 To Heart 、《白色巨塔》、《星之金幣》、《古煙任三郎》、《魔女之條件》、《神、請給我多一點時間》、《池袋西口公園》、《西洋古董之菓子店》、《午餐女王》、 Orange Days ……以及那一代的演員……都帶給我不少開懷的時刻和甜美的回憶。
這是多麼令人感慨的一段文字!感慨,是因為這種內容已不可能在2013年香港的 PRINT MEDIA 出現了。然而名單在《號外》風光好的那些年,是至為重要的。那個年頭,別說 iPhone ,互聯網甚麼的根本沒有,我們讀者就是按文索驥,把他們這些文化 leader 介紹的作品,一部一部翻出來細味。某程度上,愈能如數家珍,便愈顯示出作者的品位之高、見識之廣。
我也是有寫文章的。幾年前,我曾經試過把類似的文章交到某報編輯手上。那年輕編輯一收,反倒轉彎抹角,說這稿有點問題。有甚麼問題?他說我是 copy and paste,炒維基百科。言下之意是騙稿費了。對,現在已經有維基百科,打「日劇」兩個字,作品名要幾多有幾多。編輯這樣說,當然是他沒見識,不知道前人就是這樣寫。可另一方面,他也不是全沒道理罷。
我發現一個不怎麼熟絡的朋友 P(抱歉,我忍不住要取笑你)說自己看《號外》長大,原來是呃人。他應該沒有買過。即使有買,也根本沒看。即使有看,最多也只是在大便的時候拿入廁所 scan 。認認真真看完一本《號外》,他不曾試過。
後來我發現,原來像 P 這種胡扯瞎吹的偽讀者,不在少數。想到這裡我就比較安心。只是安心又帶來另一點顫動。我在想為甚麼一本雜誌的力量可以大到讓人扮讀者。
關於扮讀者,我想起以前上王建元的課。王教授——我對他懷有敬意——一次叫同學買 Chris Barker 著作的 Cultural Studies 作參考書,說的原因卻不是裡面的內容好,而是「同學搭車,手中托著 Chris Barker 的 Cultural Studies,格調會高起來。」一言蔽之就是「扮勁」。當然實際上這書是一本好書,只是王教授毫不造作、一針見血的話也讓人啼笑皆非,不知如何是好,直如風吹起了禿頭者的假髮。